我行向小微企业主、小微企业发放的用于解决其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贷款
申请易提款快,满足借款人合理综合消费需求的个人贷款产品
线上获客、线上评估、线上审批的个人贷款产品
满足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生产经营及个人合理综合消费需求的抵押贷款产品
指我行对科技型企业法人发放的用于解决其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资金需求的贷款
我行向个人、小微企业发放的,用于解决其合理的购房、购车需求的按揭贷款
指符合监管要求的机构客户存入我行的期限固定的、我行按相应的定期存款利率给付利息的大额定期存单,支...
单位活期存款是一种随时可以存取、按结息期计算利息的存款,其存取主要通过现金或转账办理。活期存款账...
单位定期存款是指企业、事业、机关、部队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在我行以单位名义存入的人民币定期存款,期限...
现金管理产品提供账户管理、资金归集等功能,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资金管理。
为电子交易平台提供会员在线签约、出入金、交易资金清算、查询和对账等服务。
银企直联是指我行提供的一种银行系统与企业财务系统对接方式,企业可直接通过财务系统进行银行账户和资...
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我行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办理银行贷款的主体除外)发放的,用...
固定资产贷款指我行向法人或非法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办理银行贷款的主体除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是指我行向持有已竣工验收合格、办妥不动产权证书并投入运营的综合效益较好的商业性...
我行获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批准的银行间债券市场“综合类现券做市商”资格,拥有较强的定价能力和与拟开...
2023年6月外汇交易中心创新推出银行间市场债券组合交易业务(即债券篮子),以更加灵活和高效的交易方式...
以承销团成员角色参与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分销业务。
债券回购含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质押式回购是交易双方进行的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一种短期资金融通业...
债券借贷是指债券融入方以一定数量的债券为质物,从债券融出方借入标的债券,同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归还...
我行以自有资金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及央行票据。
我行以自有资金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短期融资券(CP)、中期票据(MTN)、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资产支持票...
我行以自有资金投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的信用债券(不包括利率债、可转债、可交换债)。
我行以自有资金投资在银行间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
我行以自有资金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二级资本债/永续债、券商次级债、保险机构资本补...
我行以自有资金投资境外债券的业务。
包括公募货币基金及债券基金投资。
我行以自有资金投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同业存单;同业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
我行以自有资金投资债券型集合产品以及保险资管计划,并获得投资收益。
收益凭证是指由证券公司发行,约定本金和收益的偿付与特定标的相关联的有价证券。
存放同业业务是指我行在合作银行开立账户,按照双方约定的金额、利率、期限及利息支取方式办理的人民币...
同业借款业务是指我行通过线下方式以自营资金向具备同业借款资格的金融机构借出人民币资金的业务。
同业拆借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
法人透支业务是指经我行审批核定透支额度的同业客户,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在约定的透支账户中和核定的透...
同业存单发行是指我行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同业存单(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是一种货币市场工具)的业务。
同业存放是指合作银行在我行开立定期账户,按照双方约定的金额、利率、期限及利息支取方式办理的本外币...
是一款同业存款业务产品。
同业借入业务指我行从其他金融机构借入同业资金。
围绕上市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开展的融资业务。
我行与具备资格的券商、银行、信托、基金子公司等机构合作,提供方案设计、资金与资源整合、牵头推进项...
我行以自有资金认购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登记流转的信贷资产流转财产权信托优先级份额。
我行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
通过运用银行间、证券交易所等交易市场上市债券资产,为客户提供现金管理、纯债、固收+等风险收益特征各...
通过筛选各类型公募基金、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投资品种为客户提供投资管理。
通过投资股票、定增等权益类资产为客户提供投资管理。
通过投资股票质押式回购等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为客户提供投资管理。

广东华兴银行2022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工作情况
一、完善消保体制机制
强化制度建设,及时新增或修订完善相关制度。2022年,修订了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法律合规工作考评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工作管理办法》《客户信息保护管理办法》《客户投诉管理办法》《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工作管理办法》。新增我行《重大消费投诉应急预案》,对重大消费投诉处置的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应急演练等进行了细化规定。
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有效运行。2022年,总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开会4次。各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共开会40次。
二、严格落实消保审查
2022年,共对132项制度及理财产品发行报备材料、18种格式合同文本、312件营销宣传材料、42份科技需求书、197件科技提数单、9家拟准入合作机构进行了消保审查。
三、积极开展消保宣教
2022年初,我行制定了年度金融消费者宣教工作计划,对全年金融知识宣教工作进行统筹规划。
各分行根据老年人、青少年、新市民、农民等不同群体的金融知识需求,结合社会关注热点,将金融知识送入企业、工厂、校园、农村、养老院。各分行全年共开展专项金融知识普及活动538次。
我行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等新兴媒体宣传普及金融知识。“华兴零售银行”微信公众号全年共推送金融知识推文81篇。总分行共拍摄制作金融知识普及短视频34则。
四、及时妥善处理投诉
2022年,我行收到客户投诉共计176笔,投诉的主要业务领域是:贷款(70笔)、银行卡(45笔)、自营理财(12笔);投诉的主要地区是:广州(50笔)、深圳(24笔)、东莞(11笔)。投诉数量较2021年投诉数量235笔,减少59笔,降幅25%。
投诉办结率达到 100%,客户满意度较高,较好地化解了矛盾纠纷。
五、加强客户信息保护
我行注重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将合法、正当、必要原则落实到客户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中,进一步完善客户信息使用分级授权管理。
六、强化内部检查审计
2022年,我行开展了个人贷款提前还款及投诉管理自查、侵害个人信息权益乱象整治自查、个人信息安全风险自查、对照人行检查通报自查、营业厅公益性宣教专区专项检查等专项消保检查。
内部审计结果表明,我行消保制度体系基本健全,消保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七、做好培训强化考评
2022年,总行开展了4次面向全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培训。各分行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培训共计29次。总行法律与合规部发布4期《法律合规之窗——消费者权益保护专刊》,持续宣导最新监管文件、典型消保案例,提供工作分析指导。
强化考核评价,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对各单位的综合绩效考评。考评后,发挥考核评价的正面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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