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向小微企业主、小微企业发放的用于解决其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贷款
申请易提款快,满足借款人合理综合消费需求的个人贷款产品
线上获客、线上评估、线上审批的个人贷款产品
满足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生产经营及个人合理综合消费需求的抵押贷款产品
指我行对科技型企业法人发放的用于解决其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资金需求的贷款
我行向个人、小微企业发放的,用于解决其合理的购房、购车需求的按揭贷款
指符合监管要求的机构客户存入我行的期限固定的、我行按相应的定期存款利率给付利息的大额定期存单,支...
单位活期存款是一种随时可以存取、按结息期计算利息的存款,其存取主要通过现金或转账办理。活期存款账...
单位定期存款是指企业、事业、机关、部队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在我行以单位名义存入的人民币定期存款,期限...
现金管理产品提供账户管理、资金归集等功能,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资金管理。
为电子交易平台提供会员在线签约、出入金、交易资金清算、查询和对账等服务。
银企直联是指我行提供的一种银行系统与企业财务系统对接方式,企业可直接通过财务系统进行银行账户和资...
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我行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办理银行贷款的主体除外)发放的,用...
固定资产贷款指我行向法人或非法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办理银行贷款的主体除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是指我行向持有已竣工验收合格、办妥不动产权证书并投入运营的综合效益较好的商业性...
我行获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批准的银行间债券市场“综合类现券做市商”资格,拥有较强的定价能力和与拟开...
2023年6月外汇交易中心创新推出银行间市场债券组合交易业务(即债券篮子),以更加灵活和高效的交易方式...
以承销团成员角色参与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分销业务。
债券回购含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质押式回购是交易双方进行的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一种短期资金融通业...
债券借贷是指债券融入方以一定数量的债券为质物,从债券融出方借入标的债券,同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归还...
我行以自有资金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及央行票据。
我行以自有资金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短期融资券(CP)、中期票据(MTN)、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资产支持票...
我行以自有资金投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的信用债券(不包括利率债、可转债、可交换债)。
我行以自有资金投资在银行间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
我行以自有资金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二级资本债/永续债、券商次级债、保险机构资本补...
我行以自有资金投资境外债券的业务。
包括公募货币基金及债券基金投资。
我行以自有资金投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同业存单;同业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
我行以自有资金投资债券型集合产品以及保险资管计划,并获得投资收益。
收益凭证是指由证券公司发行,约定本金和收益的偿付与特定标的相关联的有价证券。
存放同业业务是指我行在合作银行开立账户,按照双方约定的金额、利率、期限及利息支取方式办理的人民币...
同业借款业务是指我行通过线下方式以自营资金向具备同业借款资格的金融机构借出人民币资金的业务。
同业拆借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
法人透支业务是指经我行审批核定透支额度的同业客户,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在约定的透支账户中和核定的透...
同业存单发行是指我行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同业存单(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是一种货币市场工具)的业务。
同业存放是指合作银行在我行开立定期账户,按照双方约定的金额、利率、期限及利息支取方式办理的本外币...
是一款同业存款业务产品。
同业借入业务指我行从其他金融机构借入同业资金。
围绕上市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开展的融资业务。
我行与具备资格的券商、银行、信托、基金子公司等机构合作,提供方案设计、资金与资源整合、牵头推进项...
我行以自有资金认购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登记流转的信贷资产流转财产权信托优先级份额。
我行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
通过运用银行间、证券交易所等交易市场上市债券资产,为客户提供现金管理、纯债、固收+等风险收益特征各...
通过筛选各类型公募基金、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投资品种为客户提供投资管理。
通过投资股票、定增等权益类资产为客户提供投资管理。
通过投资股票质押式回购等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为客户提供投资管理。
3月20日,惠州市人民政府与广东华兴银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在惠州宾馆举行。惠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建斌,我行行长吴洪涛代表双方签约。惠州市金融工作局局长袁奎东、副局长李莉,我行行长助理朱颖林、行长助理职美琴、华兴商学院执行院长戚惠敏、惠州分行行长黄洋等出席签约仪式并共同见证签约。
胡建斌常务副市长代表市委、市政府致辞,向广东华兴银行对惠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胡副市长表示,这次签订政银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金融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必将有力促进惠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惠州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区位有优势,产业有基础,正处于经济发展的转型时期,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希望广东华兴银行深耕当地,紧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良机。同时,惠州市政府也将致力营造更加优越的金融环境,提供更加优质的政务服务,一如既往地支持广东华兴银行在惠州发展壮大。希望广东华兴银行进一步加大对惠州经济建设的支持,推动双方在更宽的领域、更深的层次、更多的渠道上精诚合作、携手共进、互惠互利,为惠州市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吴洪涛行长对惠州市经济建设取得的成就表示祝贺,对市委、市政府对我行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吴洪涛行长介绍了我行近年来的发展成果,并要求惠州分行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不断强化配合协作,加强组织保障,合理配置资源,加大创新力度,完善服务手段,精简业务流程,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狠抓项目落地实施,并表示总行将全力支持,助力惠州加快打造成为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国内一流城市。吴行长表示,相信本次协议的签订将有效支持惠州普惠金融的发展,对惠州市的中小企业、现代农业、大众创业、创富工作带来积极的推动作用,实现政银企三方共赢。
此次签约促使双方增进理解,达成共识,双方将以“自愿、平等、互利、守信”为原则,以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为目标,不仅为惠州市政府和我行在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石化、能源、电子、健康、文教、环保、实体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奠定了基础,同时为我行拓宽业务发展领域、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金融精准扶贫等普惠金融服务开拓了新思路。今后双方将在政银企合作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共同谱写合作共赢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