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原汕头市商业银行股东进行股权登记的公告

2013-01-21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原汕头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汕商行”)已重组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原汕商行股东现已成为本行股东。根据原汕商行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原汕商行股东所持的股份进行了缩股。由于原汕商行股东持股数量发生变动,以及股东相关信息可能已发生较大变化而本行尚未获悉变化后的该等信息,为更好地维护股东权益,规范本行股权管理,本行拟根据有关规定对原汕商行股东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确认(以下简称“股权登记”),以便所有股东均能够顺利行使其各项股东权利。现就股权登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权登记对象

股权登记对象为原汕商行所有非自然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

二、股权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各股东办理股权登记须提交《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自然人股东信息登记表》或《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按照《股权登记需提交的文件清单》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以下简称“股权登记资料”)。

登记表及《股权登记需提交的文件清单》等资料可在股权登记现场办理地点领取,也可登陆本行网站www.ghbank.com.cn下载。

三、股权登记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股东可前往下述地点提交股权登记资料或咨询有关事项:汕头市金砂东路建信大厦首层

邮寄办理:股东也可将股权登记资料直接寄送至下述地址:

邮寄地址:汕头市金砂东路建信大厦首层      邮政编码:515041

联系电话:4008957688

收件人:陈庆德、翁振耀

四、股权登记期限

登记期限:本次股权登记期限:自即日起至201334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选择现场办理的股东,请前往现场办理地点进行咨询、办理;选择邮寄办理的股东,请将资料寄送到上述地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五、特别说明

股东股权登记是维护股东自身权益,同时也是本行加强股东服务的需要,敬请广大股东对股权登记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配合本行工作人员共同做好公告登记工作。

特此公告,衷心感谢各位股东的支持与配合!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