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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兴银行关于明确存量首套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调整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3-09-18

广东华兴银行关于明确存量首套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调整相关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广东华兴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发挥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的作用,我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可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一)贷款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

(二)用途为购买住宅(不含商住两用房)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三)须为首套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具体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原贷款发放时满足广东省内(含深圳)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标准的房贷;

2.房屋购买时家庭在当地没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当地政府采取“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办理房贷,现在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3.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且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4.其他满足房屋广东省内(含深圳)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

(四)应为按月足额偿还本息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如贷款当前处于逾期状态,须客户归还积欠本金及利息后再申请调整利率。

二、调整规则

对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存量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原贷款发放时广东省内(含深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具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调整。

(一)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广东省内(含深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广东省内(含深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二)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广东省内(含深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广东省内(含深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三)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广东省内(含深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广东省内(含深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四)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历史调整情况详见当地人民银行网站公示。

(五)贷款发放时执行利率已为广东省内(含深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前发放、当前执行LPR浮动利率定价且利率不高于LPR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执行利率不高于LPR-20BP的贷款,或当前按广东省内(含深圳)所在城市最新政策仍属于二套房贷利率标准的贷款,均不进行利率调整。

三、调整方式

按照《通知》要求,本次调整可采取变更合同利率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两种方式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一致。本着让客户更方便、操作更简洁、服务更高效的原则,我行将主要采用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调整。

(一)我行主动批量调整

对于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主动按上述调整范围及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无需客户单独提出申请。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如有特殊需求的可联系原贷款服务行。

(二)客户主动申请

对于以下情形,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

1.“二套转首套”的存量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2.逾期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3.当前执行固定利率的存量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4.当前执行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5.其他未调整但符合利率调整条件的存量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我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我行将对审核通过的业务进行利率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三)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申请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相关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四)对于特殊情况需采用新发放贷款置换方式的,客户可联系我行贷款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四、温馨提示

(一)本次我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统一采用调整贷款加点值形式,其它合同要素(如贷款余额、剩余期限、还款方式等)不变,调整完成后不再进行重复调整。

(二)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贷款经办行或95091。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的信赖与支持!

                                      广东华兴银行

                                    2023年9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