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保理

2017-02-17

产品简介 

  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是指,租赁公司向承租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后,将融资租赁服务产生的未到期租金转让给我行;我行以此为基础,在综合评价租赁公司的信用风险、经营水平、财务状况、担保安排以及承租人的各项条件后,为租赁公司提供的应收租金账户管理、应收租金融资、应收租金催收和承担应收租金坏账风险等一项或多项综合金融服务。

产品细分

  1.普通融资租赁保理,是指租赁公司与承租人在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生效、租赁公司已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况下,我行受让租赁公司和承租人交易过程中形成的未到期应收租金,并为租赁公司提供相应的保理服务;

  2.回租型融资租赁保理,是指在租赁公司与承租人采用“售后回租”方式形成租赁关系后,我行受让上述交易过程中形成的应收租金,并为租赁公司提供相应的保理服务;

  3.结构性融资租赁保理,是指在租赁公司与供应商、承租人分别签订供货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的情况下,我行根据上述交易即将形成的租金为租赁公司提供保理融资;租赁公司在取得我行融资后对供应商履行付款义务,促使上述交易达成,租赁公司由此获得租金收取权,并以应收租金偿还我行融资。

适用范围

  拥有融资租赁牌照,已经叙做或正在安排优质融资租赁项目,有融资或优化财务报表需求的租赁公司。

业务流程

  签署租赁和其他协议→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申请保理授信→核定保理授信额度→申请保理出账→提供保理融资(→共同通知承租人,明保理下)→承租人支付租金→偿还融资本息(→银行催收,承租人未按规定支付租金)

申请材料

  1. 租赁公司和承租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基本资料;

  2. 同意转让应收租金的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或其他有效授权文件;

  3. 租赁资产购买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相关协议、租赁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等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等;

  4. 租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 租赁公司和承租人经审计上年度财务报表和近期财务报表;

  6. 与租赁公司融资风险控制措施有关的各项材料;

  7. 授信协议(如承兑、贷款协议)、授信申请书、授权书与承诺函等;

  8. 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业务联系人

         

        广州分行 联系电话:020-32509676 

        深圳分行 联系电话:0755-22667691 

        汕头分行 联系电话:0754-88703382 

        佛山分行 联系电话:0757-82787687 

        东莞分行 联系电话:0769-23889697 

        江门分行 联系电话:0750-3982196 

        珠海分行 联系电话:0756-8578034 

        惠州分行 联系电话:0752-3128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