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国内信用证业务是指,在国内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中,银行(开证行)依照买方(客户、开证申请人)申请,向国内受益人(卖方)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支付货款的付款承诺。
国内信用证以人民币计价,只限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产品特征
1.银行第一付款,增强买方信用,促成陌生交易;
2.开证支付+买方押汇、打包放款、卖方押汇、卖方议付——兼具结算和融资双重功能。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具有真实贸易背景、有延期付款需求的各类企业。
担保方式
采用保证金+抵质押担保相结合的担保模式。开证申请人在我行缴存一定比例保证金后,申请开证金额大于缴存保证金的差额部分,开证申请人可提供我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如不动产、房地产抵押,或国债、存单、银票、仓单等有价证券质押等,担保方式灵活多样。
业务流程
申请开证→审查审批→签署协议→开立信用证(或修改书)→通知卖方→卖方发货→卖方交单(→申请议付)→委托收款→确认付款→通知买方→买方付款→买方提货
申请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财务报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基本资料;
2. 开证申请书、信用证开证总合同;
3. 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交易合同或交易订单等贸易背景材料;
4. 如需提供其他担保的,则应提交相应的担保材料;
5. 我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业务联系人
广州分行 联系电话:020-32509288
深圳分行 联系电话:0755-22667575
汕头分行 联系电话:0754-88703388
佛山分行 联系电话:0757-8278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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