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信用证

2017-02-17

产品简介 

  国内信用证业务是指,在国内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中,银行(开证行)依照买方(客户、开证申请人)申请,向国内受益人(卖方)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支付货款的付款承诺。

  国内信用证以人民币计价,只限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产品特征

  1.银行第一付款,增强买方信用,促成陌生交易;

  2.开证支付+买方押汇、打包放款、卖方押汇、卖方议付——兼具结算和融资双重功能。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具有真实贸易背景、有延期付款需求的各类企业。

担保方式

  采用保证金+抵质押担保相结合的担保模式。开证申请人在我行缴存一定比例保证金后,申请开证金额大于缴存保证金的差额部分,开证申请人可提供我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如不动产、房地产抵押,或国债、存单、银票、仓单等有价证券质押等,担保方式灵活多样。

业务流程

  申请开证→审查审批→签署协议→开立信用证(或修改书)→通知卖方→卖方发货→卖方交单(→申请议付)→委托收款→确认付款→通知买方→买方付款→买方提货

申请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财务报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基本资料;

  2. 开证申请书、信用证开证总合同;

  3. 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交易合同或交易订单等贸易背景材料;

  4. 如需提供其他担保的,则应提交相应的担保材料;

  5. 我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业务联系人

    广州分行 联系电话:020-32509288

    深圳分行 联系电话:0755-22667575

    汕头分行 联系电话:0754-88703388

    佛山分行 联系电话:0757-82787600

    东莞分行 联系电话:0769-22869888

    江门分行 联系电话:0750-3982188

    珠海分行 联系电话:0756-8578000

    惠州分行 联系电话:0752-3128528

    中山分行 联系电话:0760-88520039